工资待遇
岗位
年薪/薪酬
安家费
住房待遇
科研启动费
一类岗位
面谈协商
面谈协商
面谈协商
面谈协商
二类岗位
年薪60万元(不含教学和科研超工作量绩效)
120万元
安排公租房租住或享受30万元住房补贴
自然科学类150万元,人文社科类90万元。提供独立工作用房及科研试验用房
三类岗位
年薪50万元(不含教学和科研超工作量绩效)
90万元
安排公租房租住或享受30万元住房补贴
自然科学类80万元,人文社科类50万元。提供独立工作用房及科研试验用房
四类岗位
年薪30万元(不含教学和科研超工作量绩效)
70万元
安排公租房租住或享受20万元住房补贴
自然科学类50万元,人文社科类30万元。视工作需要提供工作用房
五类岗位
年薪25万元(不含教学和科研超工作量绩效)
50万元
安排公租房租住或正高级职称人员享受15万元住房补贴,博士享受10万元住房补贴
自然科学类30万元,人文社科类15万元。视工作需要提供工作用房
六类岗位
薪酬18-25万元,工资、福利、绩效按国家、自治区、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40万元
安排公租房租住或正高级职称人员享受15万元住房补贴,博士享受10万元住房补贴
自然科学类20万元,人文社科类10万元
七类岗位
薪酬15-20万元,工资、福利、绩效按国家、自治区、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20-35万元
安排公租房租住或正高级职称人员享受15万元住房补贴,博士享受10万元住房补贴
自然科学类10万元,人文社科类5万元
师资博士后
在站两年工作期内年薪20万元
在站期间可根据个人情况提前申请引进人才安家费
在站期间由学校提供免费公寓租住,出站后享受引进人才住房待遇
两年在站期间科研启动费2万元,学术交流费1万元
其他待遇:
1.引进人才通过申报及认定,可享受桂林市引进高层次人才有关津贴、购房补贴和个税奖励等人才补助。
2.六类、七类岗位优秀人才到校后可申请高层次人才培养体系的独秀青年学者、年薪制。
3.引进的博士后人员,可按照广西有关政策,直接认定副高级职称。
4.五类岗位(含)以上人才配偶学校推荐工作,六类、七类岗位人才及师资博士后配偶(须具有硕士学位)学校推荐工作。
5.引进人才子女可申请入读学校附属幼儿园、附属小学、附属中学或附属外国语学校。
6.引进人才的教学科研成果,学校将优先推荐到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