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县财政局长沙县财政局院落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合同公告

长沙市 其他公告 2024-07-03 12:14
服务类合同预览
服务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XSCG-GK-202403280011-1


采购人(全称): 长沙县财政局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湖南润恒环境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2)项目名称:  长沙县财政局院落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3)采购计划编号: XSCG-202403280011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标的名称政府采购品目型号规格数量单位数量总价(元)
1 长沙县财政局院落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物业管理服务详见采购需求32417736.51
 合计金额小写: 2417736.51
 合计金额大写:贰佰肆拾壹万柒仟柒佰叁拾陆元伍角壹分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1)项目概况:

长沙县财政局院落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位于星沙街道天华北路260

业管理服务包括长沙县财政局院落一:12层建筑物,建筑面积198.66平方米;17层办公楼,建筑面积5506.07平方米;物业管理服务主要包括各部门办公公共区域、走廊、天台、护栏、楼梯、公共卫生间、会议室、接待室日常保洁;公共活动场所(含停车场)的日常卫生清洁;垃圾清运、绿化带白色垃圾清理、“四害”等;消防、监控系统的管理;家具、水电设施设备(含电梯)等日常维修维护工作;绿化养护、安全保卫、停车管理工作。

长沙县财政局院落二:3层办公楼三楼部分办公室和卫生间(约600平方米)的室内保洁;公共活动场所(含停车场)的日常卫生清洁;绿化养护、安全保卫、停车管理工作。

(2)项目年度费用:805912.17元/年。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2024-07-01 —— 2027-06-30
3.2 履行地点:长沙县财政局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1)在服务期间乙方未能履行合同、不遵守承诺或达不到甲方要求或连续2次考核不合格的(考核办法详见附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其一切责任乙方承担。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提出任何索赔要求。

(2)合同履行期限有变动将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1)每年分四次按季度支付,支付金额根据考核细则及考核得分情况进行结算。每次付款前,乙方及时向甲方开具等额有效的正规发票,甲方收到乙方正规发票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财政申请支付服务费用(遇节假日顺延)。

(2)因本项目服务期中包含甲方装修期,且装修期间只需要部分服务,所以装修期间服务费用按装修期间服务费占总服务费的比例(即百分之陆拾捌点壹捌)按实结算,即805912.17元/年(一年总价)除以12*68.18%*装修时间(月)按实结算。

4.2 收款账户: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朝阳支行(湖南润恒环境管理有限公司:800093205908018)

4.3 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 验收程序
采用简易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一)管理要求

1.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资格证书或者岗位证书。

2.严格按照物业管理合同进行物业服务,严禁租借挂靠资质,严禁转让合同。

3.有完善的物业管理方案,质量管理、财务管理、档案管理等制度健全,所有制度进行上墙公示。

4.所有管理服务人员统一着装、佩戴标志,行为规范、服务主动、热情。

(二)卫生保洁

1.服务范围:物业管理范围内区域(含绿化带白色垃圾清理)。

2.服务内容:各部门办公公共区域、走廊、天台、护栏、楼梯、公共卫生间、会议室、接待室以及其它公共活动场所(含停车场)的日常卫生清洁;垃圾清运、绿化带白色垃圾清理;防“四害”等。

3.服务要求:

(1)保洁服务周到,工作人员着装统一、仪表整洁,讲礼貌,有素养。

(2)责任明确,有详尽的卫生保洁标准和管理措施。

(3)垃圾收集及清运。垃圾要做到及时清扫、收集、日产日清、密封存放,无乱堆、乱倒、乱放现象,并负责外运出物业范围区域(须保证不违反城市管理相关规定)。

(4)清洁用具、用品(铁锹、扫帚、拖把、抹布、保洁布、84消毒液、洗衣粉等)、公共卫生间易耗品由乙方购置并承担费用。

(5)室内玻璃、窗户以及窗帘每季度要擦洗一次。

(6)如遇冰雪天气要及时清扫屋顶及地面的积雪。

(7)两座化粪池每半年一次清掏工作。

4.保洁服务标准(详见附件1:保洁服务标准)

(三)会务接待

1、各类会务和接待任务。要求服务人员有良好的服务意识,仪表整洁,讲礼貌,有素养。服务人员须经过正规的专业培训,熟悉会务和贵宾的基本接待礼仪,具有酒店管理者优先。各类服务行为必须按照礼仪规范,动作标准、整齐。服务人员必须在每场次培训班、会务、接待前检查茶杯等各类接待用品是否有污迹、破损,确保接待用的各类用品干净、完好、整齐。并按时向主管领导提报更换物品数量、领取并更换不合格接待用品。

(四)安全保卫

1.服务范围:物业管理范围内的区域。

2.服务内容:做好物业服务范围内人员、财务保护和防火防盗;对来访人员进行登记,保存记录本一年以上;负责防盗、防火报警监控设备运行管理;负责门卫守护和巡逻、公共秩序维护、治安及其它突发事件处理等;负责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放管理等。

3.服务要求:公司有严格的安保制度;确保物业管理区域安全和正常的工作秩序;在大门出入口设传达室,对来访人员、车辆进行检查登记并做好指引工作,保存记录本一年以上;防盗、防火报警 监控设备运行管理;门卫守护和巡逻,公共秩序维护,治安及其他突发事件处理等;道路交通管理,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放管理等。建立大门保安、车辆、道路及公共秩序等管理制度和值班制度并认真落实,确保管理区内安全和正常的工作秩序;严格验证、登记,杜绝闲杂人员进入院内;维护和保证防盗、防火等报警监控设备的正常运行,做好安全防范和日常巡视工作,及时发现和处理各种安全和事故隐患,迅速有效处理突发事件;保证道路畅通,车辆停放有序,确保财产安全。大型会务时,需疏导交通,确保路面畅通,车辆有序划一停放。大门、监控室需24小时保安值班。门卫在工作日上下班集中时间(早8:00-9:30,晚16:30-18:00)必须立岗值班。重大活动车辆出入,以及各级领导步行或乘车出入,门卫须立正行注目礼。安全监控的记录须有24小时值班记录并存档。

(五)消防、监控系统

1.服务范围消防系统、消防器材、监控系统。负责消防、监控控制设备的正常运转;整个消防系统(控制系统、消防泵房、稳压泵房、喷淋、消防管网、末端设备设施等)、监控系统的日常维护和有效运行、检查登记、故障排除等。对整个监控系统进行必要的日常维护。如因服务、监管不到位,致火灾险情等重大事故发生时,因扑救不及时或系统不能正常有效运转并未及时上报至采购方,而造成人员伤亡和巨大经济损失, 乙方须承担全部法律和经济责任。专业消防维保作业由甲方聘请第三方专业公司进行维保。

2.安全监控的记录及要求:

(1)值班记录要求:24小时值班,每班有记录。定期检查,保留存档,文字记录存档一年,监控记录存档3个月以上。

(2)正确使用监控设备,保证各监控部门的参数设置符合要求。

(六)水电及房屋日常养护维修

1.服务范围:物业管理范围内的区域。

2.服务内容:水电设施、建筑物地面、墙台面、顶棚、屋面及吊顶、门窗、楼梯、通风道以及外墙等的日常养护维修,修复小损小坏(单项200元内) ;给水系统管道锈蚀脱皮及时清理干净,故障急修、卫生设备配件的失效、损坏、残缺的维修、更换。电梯维护保养和年检将由甲方聘请第三方专业单位进行作业。3.房屋建筑本体及公共场地服务工作标准(详见附件2:房屋建筑本体及公共场地服务工作标准)

4.电梯服务工作标准及要求(详见附件3:电梯服务工作标准及要求)

(1)每15日, 定期对电梯进行规范性维护保养,维护保养应按《电梯维修规范》执行,委派的维保人员须配戴《特种设备操作人员资格证》胸卡,并应遵守甲方有关规章制度。

(2)对电梯提供24小时紧急故障处理服务。

(3)电梯在正常使用中发生故障时,接到甲方电话或书面通知后1小时内派专业人员到达现场进行处理。

(4)定期对甲方电梯进行维护保养。每次工作完毕,维保人员应请甲方管理人员在《电梯维护保养报告书》上签字确认。

(5)若电梯的年度定期检验不合格,如属乙方维保责任,乙方负责整改及其费用。

(6)在合同维保期内,因维保不当造成安全事故,则由乙方负责承担事故处理费用,并负责免费修复。

(7)因乙方维护技术问题,普通故障不能及时解决而造成甲方设备经常停用,甲方有权扣除适当的本季度维保费用。

(8)在维护保养电梯时,乙方如确认需维修或更换零件时,应列出维修项目、维修费用,以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签字许可后方可进行,并应保证向甲方提供正厂原装备件。下列易损配件或市场价格 500 元以下的易损配件费用由乙方承担;电梯年检费用由乙方承担。易损配件包括但不限于(详见附件4:易损配件表)

(9)从事电梯维保服务须具备省级有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许可资质证(相应电梯维修)或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进行维保。

(七)便民服务

1.报刊信件收发。

2.代寄、代领邮件、包裹。

3.协助大型活动组织。

4.协助临时指派任务。

(八)其它服务

1、白蚁防治:乙方应与长沙县白蚁防治站建立常规联系,每年定期对物管范围内建筑物及园林绿化地进行白蚁防治工作,费用由乙方报甲方审核后支付。

2、易耗品:甲方交由乙方进行管理使用的日用损耗品,如热水瓶、灯具、茶杯(盖)等物品,乙方应加强管理,节约使用,如因管理不当导致非正常损耗,此部分损耗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3、日常维护与维修:办公所用桌、椅、书柜、沙发等家具、门窗、水电日常维修由乙方负责免费维修,无需更换配件的小修小补做到修复及时,修复率达到 95%以上。

4、各项维护、维修、养护活动需要的配件、耗材等,及各保修期内维修、专业类维保等,由乙方向招标主管科室提报,招标主管科室按制度采购、储备,发放给乙方维修或联系厂家或联系其他专业类公司维保。

5、设施设备油漆:包括院内木质景观(含铁件)、运动场地(含运动设备、护栏等),每年除锈刷防护油漆至少一次。由甲方负责油漆等作业设备采购。(九)人员配置要求

1.总服务人数:不少于13人,其中安保人员不得少于4人,保洁人员不得少于3人、维修工不得少于2人。

2.各类服务人员主要职责:

(1)项目经理:负责全面协调物业区域内的全面事务,配合好甲方的工作,按甲方的要求合理安排各项物业服务。

(2)会务服务:负责会场布置及会议接待服务工作,配合甲方参与迎送接待宾客工作。

(3)安保人员:负责办公楼的车辆出入,外来人员排查,防火防盗等安全保卫工作。负责整个办公区域及院子现场安全保卫工作。

(4)保洁人员:负责对办公楼区域、领导办公室及院子内的地面及水域保洁。

(5)园林绿化:对物业服务区域内的所有花草树木及相关绿化进行修剪、施肥、养护和对院内中心水池进行维护。

(6)维修工:对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家具、水电设施设备等的维修维护工作。

(7)财务内勤等:供应商可根据需要自行安排。

3.安保人员素质要求:

(1)优先安排退伍军人或保安专业学校毕业人员上岗;品貌端正,品行优良,无犯罪记录;工作认真负责,能吃苦耐劳,身体健康;本地人员出具户籍证明,外地人员须持有本地居住证。

(2)具备保安培训合格证或退伍证。

(3)身高:男1.65米以上,女1.60米以上。

(4)年龄:55岁以下。4.设施设备配置要求各岗位服务基本作业的工具,清洁用具、用品(铁锹、扫帚、拖把、抹布、保洁布、84消毒液、洗衣粉等)、公共卫生间易耗品由乙方购置并承担费用。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1)本项目按照长沙市财政局《关于加强长沙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20245 号)》相关规定进行验收。

(2)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双方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评定。如为乙方原因造成的,由乙方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甲方承担。

(3)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乙方整改直至合格,整改完后再行验收,以及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乙方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甲方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检查、监督乙方管理服务工作的实施情况。

2)甲方应指定一名管理人员进行双方之间的协调工作。

3)甲方应向乙方移交有关物业管理服务的资料。

4)甲方应依约足额向乙方支付管理服务费用。

5)甲方向乙方无偿提供必要的物业管理用房(其中办公用房/平方米,员工宿舍/平方米,明确具体范围,面积),并承担物业管理用房的水电费用,但乙方应注意节约。

6)甲方有权对乙方管理服务的质量进行监督、考核,对不符合质量标准的管理服务有权建议整改,对不称职人员可以要求乙方更换。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设立12小时客户服务体系,公布物业服务电话,随时接受物业管理服务诉求,及时安排处理。急修半小时内到达,其它维修按双方约定的时间到达现场,有完整的报修、维修和回访记录。每年至少2次顾客意见调查,满意率95%以上。

2)能根据业主需求,提供物业服务合同之外的特约服务和代办服务,并公示服务项目与收费标准。

3)物业服务目标:服务以人为本,彰显人性化;有效投诉处理率100%;零星维修、急修及时率100%,修复率90%;无损毁、无偷盗、无事故;时时、处处维护甲方良好的窗口形象。

4)对乙方“三防”的要求:乙方应制定相应制度,防火灾、防偷盗、防事故;

5)派驻服务人员的社会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由乙方按规定购买并承担费用,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纠纷由乙方负责。

6)乙方必须加强派驻服务人员的职业风险教育培训,避免发生安全事故(件),否则由乙方全部负责;因管理不善或派驻服务人员失误造成的人身或财产损失,由乙方全额赔偿。

7)因不可抗力事故(件)导致他人伤亡或财物损失,如需要承担责任,由乙方和甲方协商处理。

8)乙方员工须统一着装,佩戴企业、工种标识;电工、安保等岗位需要持资格证上岗;员工须有健康证明,检查费用由乙方承担。

9)乙方无权对外收费。如自行收费,一经发现,处以自行收费金额两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将解除合同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7.违约责任
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2 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3.45%(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7.3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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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2024/07/01 生效

11.其他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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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乙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地址: 长沙县星沙街道望仙路598号 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长沙县湖南省长沙市长沙县星沙街道东六路266号华润置地广场一期12栋1004
法定代表人: 张登武 法定代表人: 刘霞
委托代理人: 舒宽 委托代理人: 许尚
电话: 0731-84012263 电话: 0731-86863451
传真: 0731-84011707 传真:

附件列表
  1. 附件5:长沙县财政局院落物业采购项目考核细则及评分表.docx

  2. 附件2:房屋建筑本体及公共场地服务工作标准.docx

  3. 附件1:保洁服务标准.docx

  4. 附件3:电梯服务工作标准及要求.docx

  5. 附件4:易损配件表.docx

  6. 合同签订超时情况说明 (1).pdf

  7. 合同签订超时情况说明 (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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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马蜂盯标网 】
【 来源: 长沙市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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