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职场快讯 > 职讯 >

2024年红河州特岗教师招聘考试(笔试)须知

来源:今日招聘 | 发布时间:2024-06-27 15:46:17 |  访问:18

红河州2024年特岗教师招聘考试(笔试)须知

红河州2024年特岗教师招聘考试(笔试)将于2024年6月29日09:00-11:30举行,为确保考试安全、平稳、有序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考区考点

根据今年我州特岗教师招聘考试(笔试)报名人数,为了便于组织考试,按考试科目划分考区安排考试,设置考区考点如下:

考区考点考点地址
个旧个旧一中云南省个旧市新冠路138号
个旧三中个旧市五一路75号
开远开远市第十一中学开远市兴远北路66号
开远市第四中学开远市利民路20号
蒙自红河州第一中学蒙自市红河大道旁州一中(南门)
蒙自市一中蒙自市凤凰路与观澜路交汇处
蒙自市三中蒙自市观澜路与锦华路交汇处
州农业学校蒙自市上海路南延长线红河州职教园区内(红河职业技术学院1号教学楼)
州民族师范学校蒙自市上海路南延长线红河州职教园区内(红河职业技术学院2号教学楼)
州财经学校蒙自市上海路南延长线红河州职教园区内(红河职业技术学院3号教学楼)
建水建水一中建水县朝阳北路156号
建水六中建水县北山路5号
建民中学建水县朝阳北路130号
弥勒弥勒市第一中学弥勒市西区开发区锦程路
弥勒市第四中学弥勒市弥勒大道公路局岔口东200米处
泸西泸西泸源中学泸西县阿庐大街118号

二、考前准备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考生可登录云南省招考频道-“云南省特岗教师招聘考试报名系统”(https://tg.ynzs.cn),按照系统提示打印本人准考证。

(二)提前熟悉考点。请提前做好赴考交通、食宿、安全等方面准备,建议考生提前一天熟悉考点交通路线和周边环境(不得进入考点学校内)。考试当天,考点无法满足考生停车位需求,请考生合理安排出行时间和出行方式。

(三)本次考试启用智能安检门,请勿携带手机等违禁物品进入考点,如有携带的考生,进入考点时交由考点统一登记保管。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或其他具有接收和传送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认定为考试作弊。

(四)考生须携带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擦、直尺。

三、考试须知

(一)带齐材料。考生凭①纸质版准考证、②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二)考试当天,考生应至少提前1小时到达考点,配合完成身份核验、手机等违禁物品集中存放、安全检查等工作。请考生尽量不要携带(穿戴)有金属的物品或衣物,身上装有特殊器械(如医疗器械等)的考生须有医院证明。

(三)考试入场。考试期间严格遵守考试时间,考前30分钟,通过安检后进入考场。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禁止进入考点。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如遇特殊原因,须获得批准后方可提前离开考场,考生出场后不得重返考场,提前离场考生须在考点指定休息区域停留。

(四)其他事项。考试课程中除小学语文(代码02201)、小学体育与健康(代码02205)、初中语文(代码03301)、初中英语(代码03303)、初中地理(代码03309)、初中体育与健康(代码03311)等6门课程使用专用答题卡外,其余均使用通用答题卡。

四、诚信考试

考生如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规作弊行为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确定的程序和规定严肃处理,并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有关条款的,依法移送有关部门追究法律责任。请考生珍惜个人的诚信记录、名誉及前程,诚信考试,杜绝违规作弊。

五、举报方式

考试期间,红河州招生考试办公室将设立举报箱和举报电话,举报箱设在红河州教育体育局,地址:州行政办公中心c区5楼,举报电话:0873-3732960。各考区咨询举报电话:蒙自市0873-3723760,个旧市0873-3061843、开远市0873-7123392、弥勒市0873-6122374、建水县0873-7613952、泸西县0873-6621391。

祝各位考生考试顺利!

红河州招生考试办公室

2024年6月26日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fd3mszovh8itn5mw83y6sq

推荐:更多2024年红河州特岗教师招聘考试(笔试)须知 请关注 今日招聘官方微信公众号

注:本站稿件未经许可不得转载,转载请保留出处及源文件地址。

【 责任编辑:高校小招 】

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今日招聘"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于今日招聘网,转载请必须注明今日招聘网,违反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作品,是本着为求职者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3】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

未经招聘网同意,不得转载本网站之所有招工招聘信息及作品 | 招聘网版权所有 2007-2018 |浙公网安备 33010802002895号

网站经营许可证:浙B2-20080178-14 公司招聘招人好网站,就在招聘网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备案号:浙B2-20080178-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