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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山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招聘116名人员

来源:今日招聘 | 发布时间:2023-09-11 20:59:56 |  访问:8934

应聘条件和范围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初级岗位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2年9月4日以后出生),中级岗位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77年9月4日以后出生),高级岗位年龄应在50周岁以下(1972年9月4日以后出生);

3.遵守宪法和法律;

4.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5.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应聘的人员范围

1.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得应聘;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3.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三)岗位应聘条件

1.岗位专业要求。应聘时以应聘人员所获毕业证或国家承认的学历教育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应聘人员在普通全日制高等学历教育阶段取得国家承认的辅修专业证书、双学位证书、第二学士学位证书的,可与相应的毕业证书配合使用,依据辅修专业证书、双学位证书、第二学士学位证书注明的专业报考。

2.学历学位要求。应聘人员须在2023年9月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与国(境)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已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但未获得教育部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可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在体检阶段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其他可应聘情形。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毕业时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含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的,可以分别按照大专、本科学历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4.实习指导教师岗位条件。报考“实习指导教师12”、“实习指导教师13”岗位的应聘人员除须满足《2023年泰山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中要求的学历和专业等条件外,还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荣誉称号或省级技能大奖、技术能手、齐鲁首席技师荣誉称号,享受国务院或省政府特殊津贴、国家级或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带头人、获得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表彰的高技能人才以及世界技能大赛国家集训选手和省级以上技能大赛优秀选手(国家级一类职业技能大赛前20名、国家级二类职业技能竞赛前15名或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二等奖;省级一类职业技能大赛前5名、省级二类职业技能大赛前3名或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参赛工种(专业)符合《2023年泰山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的专业要求)。

报名流程

报名在统一时间内按照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等流程进行。应聘人员在网上报名前,须认真阅读简章全文及《2023年泰山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须知》(附件2)。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伪造有关证书证明证件骗取报名资格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报名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应聘人员在应聘全过程中的言行表现,将作为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9月4日9:00-9月7日16:00

查询时间:2023年9月4日9:00-9月8日16:00

应聘人员登录泰山职业技术学院官方网站(http://www.mtotc.com.cn/)进行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填报个人信息资料,填报的信息必须真实、全面、准确。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学院资格初审前修改报名信息的,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学院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2023年9月7日16:00后,单位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应聘人员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应聘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无工作单位以提交报名信息时间为节点,没有工作单位的填“无”,有工作单位的要写明单位全称。提交报名信息时瞒报、漏报工作单位的,查实后将被取消应聘资格。

网上报名时,应聘人员应如实填报准确完整的专业名称,专业名称以应聘人员所获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为准,留学回国人员、在港澳台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以教育部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上标明的专业名称为准。

(二)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23年9月4日9:00-9月8日16:00

学院安排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及时查看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初审结果。

在报名人员信息提交后进行初审,审核人员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审核,并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反馈初审结果。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将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将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应聘人员对报名初审结果有异议的,可在9月8日16:00前向学院反映,不在规定期限内反映,视为对初审结果无异议。

网上报名期间,学院专人接听咨询电话,提供咨询服务。网上初审是根据应聘人员网上填写的信息进行初步审核,网上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招聘条件的最终依据。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三)网上集中缴费

缴费时间:2023年9月4日10:00-9月9日16: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成功后,不再退费。

根据省发改部门核定的标准,笔试考务费为每人40元。

缴费成功人员于2023年9月20日9:00—9月24日9:30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2023年泰山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和《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

报名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取消或核减计划的招聘岗位在泰山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予以公布。

(四)资格审查

学院选派专人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严格审查,确定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并对资格审查结果负责。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招聘工作任一环节中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按照招聘岗位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向学院提交相关材料,需提交的材料主要包括:

1.《2023年泰山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

2.应聘人员需提交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3年9月4日前取得)。

3.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与国(境)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已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但未获得教育部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还需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并作出规定时间内可取得教育部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承诺。

4.在职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附件3)或已解除劳动(聘用)合同证明。

5.应聘限中共党员岗位的,还需提供所在基层党组织出具的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证明。

6.岗位资格条件需要的其他资格证书及证明材料。

考试

根据《关于进一步优化职业院校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字〔2020〕80号),对于实习指导教师12、实习指导教师13岗位,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其他招聘岗位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总成绩。

(一)笔试

笔试内容为教育政策法规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育学、心理学、高等职业教育理论等相关知识。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合格分数线,由学院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应聘人员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笔试。

笔试时间:2023年9月24日9:00-11:00。

(二)面试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依次确定,并在泰山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上公布。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达不到招聘比例的岗位,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前在泰山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发布面试资格审查公告,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未向招聘单位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放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面试方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面试考务费标准为每人70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在泰山职业技术学院官方网站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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